根据《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指南(2023年版)》(苏人社函〔2023〕91号)和《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(苏职称〔2021〕62号)、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(苏职称〔2021〕65号)文件精神,经人文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,拟推荐以下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。
讲师:尤霄、周聪聪 (按姓氏笔画排序)
助理研究员:张菁雯
副教授:刘友全、陈剑勇、蒋晓莉
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日至28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。
韩瑞:13815053812。
人文学院
2023年7月21日